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放宽了企业在职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放宽参保缴费时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现行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放宽获取证书获取等级。原补贴对象为: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现在放宽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的企业职工也符合。符合证书等级要求的企业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