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了包括预防性疫苗,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脱发、美容减肥类等在内的八类不得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规定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办法等。
日常就医问药时
还有哪些药品不可报销?
药品调入、出《药品目录》的标准是啥?
哪些可以用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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