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即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政策、统一待遇计发标准和调整办法、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从调剂式省级统筹起步,待条件成熟后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过渡,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实施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核心内容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参保范围、缴费费率、认定权限、待遇计发以及基金管理。
统一待遇计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暂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统一调整。
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其中,以工程项目施工的应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原已纳入的市(州)在统一纳入前暂按当地规定执行;逐步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统一费率政策。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以项目工程总造价乘以项目所在市(州)的人工占比之积确定。目前,我省各地均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基准费率标准和费率浮动政策,但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基金支撑能力等差异较大,导致费率差异也较大。为避免一步到位统一费率造成地区间短期内基金收入大幅波动,我省采取“先定标准、适时实施”的办法,力争2025年实现全省基准费率统一。
统一工伤认定管辖权限。我省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以来,工伤认定由各市级社保行政部门负责,这给边远地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带来极大不便(如三州等地的县区),也使市级工伤认定工作压力急剧增加。省级统筹后,工伤认定将由用人单位参保的市(州)、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由工伤认定所在地的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