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刘露)2020年7月31日,周某某驾驶一辆载满冬瓜的中型货车从安岳县千佛乡文章村开往千佛乡场镇的途中,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撞向黄某某家自建房,造成车辆受损、黄某某家自建房及部分农作物受损。
双方当事人就房屋及农作物受损的赔偿问题自行协商未果,黄某某扣留了周某某驾驶的车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乡政府、村委多次组织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协议。
2020年8月11日,周礼司法所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会同千佛乡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一道前往黄某某家对此纠纷进行调解。
针对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利弊分析。一方面,对当事人黄某某宣传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了黄某某私自扣留他人车辆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车辆在被扣押期间,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这些风险都将由黄某某承担。如果不认可鉴定结果,可以重新申请鉴定,争取尽快把问题解决好,修复房屋,恢复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对当事人周某某指出,此次交通事故是其自身的责任,而车辆是营运车辆,被扣押多一天,损失就会不断增加。
通过调解员的反复劝导,辨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由周某某一次性赔偿黄某某家房屋及农作物受损费用10130元,此款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得到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提升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社会影响力,为司法所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