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凌敏)9月8日凌晨1时30分许,在资阳市雁江区351国道中铁十五局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就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达成一致协商,约定好不报保险不报警!然而几小时后,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又接到该事故的报警电话......
小型轿车与罐车相撞 报警人言语矛盾疑点重重
9月8日早上5时10分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徐金接指挥中心指令:在资阳市雁江区351国道中铁十五局附近路段,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罐车相撞,致小型轿车严重受损、现场无人受伤。
接到指令后,徐金随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当徐金问及报警人身份时,报警人含糊其辞,在询问其现场相关情况时,报警人言语间自相矛盾、疑点重重,徐金觉得事有蹊跷,随即带领中队执勤民警赶往事故现场。
事发现场与报警人描述情况不符 民警查找到罐车驾驶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川F*****号牌白色现代小型轿车停靠在路边,车头损坏严重,车内留有大量血迹,罐车及双方驾驶人均已不在现场。
事故现场与报警时描述的情况完全不相符,民警随即再次联系报警人,询问了罐车车牌号,并要求其通知川F*****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到案发现场说明情况,而报警人却称自己目前无法联系到该小型轿车驾驶人。
民警随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并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罐车车辆信息,走访了周围群众及中铁十五局管理人员。经核实,罐车系中铁十五局所有。通过管理人员,民警找到了该罐车驾驶人李某。
据李某介绍,当天凌晨1时30分许,他驾驶罐车准备左转弯驶入351国道时,与一辆由迎接场镇往杨柳方向行驶的川F*****号牌白色现代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驾驶人头部受伤、小型轿车严重受损、罐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与工友将轿车驾驶人送至医院,并协商好由轿车驾驶人自行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并各自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不报保险不报警。
受伤的轿车驾驶人为何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既已达成一致协商,为何又拨打了报警电话?轿车驾驶人为何迟迟未露面?这位神秘的报警人又是谁?
多番劝说后轿车驾驶人道出原委 案件水落石出
返回营区后,民警根据轿车车牌号,查到了该小型轿车车主雷某。经查,雷某,四川省德阳市人,2020年3月考取“C1” 型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内。根据车辆预留电话,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番劝说雷某到营区配合调查。当天下午14时30分许,雷某来到了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营区,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当天凌晨1时许,喝酒后的雷某驾驶川F*****号牌小型轿车由资阳城区往迎接镇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地时,与准备左转弯驶入351国道的李某驾驶的罐车相撞,造成雷某头部受伤、小型轿车严重受损、罐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雷某被送往医院,头部缝合了10多针,自知自己酒驾理亏的雷某与李某达成协议:自行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不报保险不报警!
经过简单的治疗后,雷某回到位于迎接镇的家中,算来算去,觉得自己的修车费太高,想找保险公司理赔,本想着只要自己不露面,就查不到自己酒驾。于是,早上5时许,雷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民警的调查询问下,雷某难以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自己酒驾肇事的违法事实。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雷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