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陈腊梅)一家三口把活干,完工之后把薪盼。2016年1月,家住宜宾的谢某一家经人介绍到魏某(山西人)承包的资阳市雁江区某小区从事房屋窗户玻璃安装工作。2016年5月底,该小区房屋玻璃安装全部完工。2016年11月3日,经结算,谢某一家从事房屋玻璃安装的劳务工资共计115500元。魏某以自己未拿到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为维护自身权益,经谢某一家多次要求,魏某出具了欠条载明欠款事实。
讨薪之路漫漫,此生留有遗憾。2017年-2018年,谢某一家一边四处打工挣钱,一边继续讨要工资。2018年11月,谢某之夫白某清因病缺少医疗费,经电话催讨数次无果。谢某通过多方打听到魏某现住址,无奈之下,谢某带着儿子白小某到魏某所在地当面讨要工资,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魏某支付工资15500元。2018年12月,白某清因病去世。至此,谢某一家尚被魏某拖欠工资100000元。
道来一路艰辛,援去全家喜庆。2018年12月的一天,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接到谢某的咨询求助电话,值班律师积极引导谢某通过正确的途径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告知其要保存好讨薪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剩余未支付工资最好要求魏某出具欠条载明,同时宣传说明了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及法律援助申请流程。2019年3月,谢某来电称,魏某已就未支付的100000元工资出具了欠条载明,打算到雁江区申请法律援助。接电人了解情况后告知其应准备的相关材料和申请援助的程序,避免申请人来回往返,保证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2020年4月21日,中心受理了谢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当天审批、指派了援助律师。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随即会见了受援人谢某和白小某,针对白某清已死亡的案件事实,给予了专业性的法律建议,明确100000元工资中属于白某清部分为遗产,需要遗产继承人表明是否继承的意愿。谢某与家人商量后表示,遗产继承人谢某和白某兰(谢某和白某清之女)均表示自愿放弃魏某拖欠工资中白某清份额的继承。至此,本案原被告清晰明确。随后,援助律师与谢某、白小某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收集整理好证据材料,书写民事起诉状。2020年6月15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2020年7月10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出具判决书,判决魏某向谢某、白小某给付人工工资100000元。
2020年8月,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谢某进行回访,谢某表示对此次法律援助非常满意,追了5年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谢某还特意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真正让农民工得到了实惠。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秉持“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7件,挽回经济损失281万元,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