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 (凌敏 李凤洁) 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逆向行驶、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男子上路行驶如此任性而为,结果......
9月21日22时05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书台路星际酒店外,一辆无号牌摩托车与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戢焕明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已被送往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川M号牌小型轿车停靠在路边,摩托车被撞得四分五裂,散落在道路中央。民警随即询问了轿车驾驶人事发经过,调取了行车记录仪,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
据轿车驾驶人黄某(乐至县人,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当晚,他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由南门师范校往资阳汽车技术学院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书台路星际酒店外时,一辆由迎接镇驶往南门方向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与其发生猛烈碰撞,由于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头部及全身多处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黄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勘查完现场后,民警随即赶至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摩托车驾驶人的伤势情况,并核实其身份信息。经查,摩托车驾驶人屈某,成都市青白江人,曾考取“D”型机动车驾驶证,因该驾驶证超分、且有多项交通违法未处理,目前为暂扣、停止使用状态!
目前,屈某因脑挫伤、额部皮肤挫裂伤、肺挫伤及全身多处受伤,仍在住院治疗中,他不仅得承受因自己“任性”带来的身体疼痛和经济损失,还将为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逆向行驶、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