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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碎片立大功 乐至交警仅凭一块车辆碎片侦破肇事逃逸案


2020-11-11 13:06:37  来源:百姓生活网

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凌敏)11月3日下午,在四川省乐至县天童大道无量广场对面某修理厂旁边的过道上,一辆车头受损的川M号牌棕色中华牌小型客车,让在乐至街头转悠了20多个小时的事故中队民警谢强等人松了一口气。20多个小时,他们走遍了县城内外及周边乡镇数百个机动车维修点,仅凭案发现场遗落的一块车辆碎片,侦破了“11.1”交通肇事逃逸案。

 


两车相撞人车俱伤 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11月1日晚22时许,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乐至县某广场转盘处,一辆SUV轿车与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SUV轿车未作停留,随即驶离现场。现场围观群众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三轮车驾驶人头部受伤严重 案发现场散落着车辆碎片 


接到报警后,乐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勘察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120”救护车还未到达,民警随即上前查看伤者情况,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头部受伤,血流不止,意识不清,伤情较为严重,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三轮车横在转盘道路中央,地上散落着两车相撞后遗落的车辆碎片。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民警帮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并随后走访了现场围观群众,仔细勘察了事故现场,并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

 


监控还原事发现场惊险一幕 但无法看清肇事车辆号牌


监控视频显示:当晚21时47分许,蒲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乐至县国华路往迎宾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被右侧快速驶来的一辆SUV轿车撞倒,造成蒲某倒地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SUV轿车驾驶人未作停留,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由于事故发生在晚上,视线较差,事发时肇事车辆开着车灯,监控视频无法“看清”车辆外观及车牌号码,且事发突然,围观群众未来得及反应,肇事车辆就已逃离了现场,他们也并未看清肇事车辆号牌,只记得车辆肇事后大致逃离方向。事发现场除了肇事车辆遗落的一块车头雾灯的车辆碎片外,无其他任何有用线索,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凭借一块车辆碎片 民警连续20多小时查找到嫌疑车辆


仅凭一块车辆碎片,无疑大海捞针......为尽快找到嫌疑车辆,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同时也给受伤的三轮车驾驶人蒲某一个交代。民警拿着车辆碎片,询问多家修理厂后,基本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棕色中华牌SUV小型客车。根据事发现场群众提供的肇事车辆逃离路线,民警查看了事发路段附近多个路口监控视频,均未见该车踪迹。民警推断该车并未走远,仍在乐至县境区内,且由于车头雾灯被撞坏脱落,驾驶人必定会去修理厂修复。


11月2日中午,事故中队民警谢强等人锁定了县城内外及周边乡镇数百个机动车维修点,并着便衣开始在辖区挨家侦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3日下午,在四川省乐至县天童大道无量广场对面某修理厂旁边的过道上,民警发现了一辆川M号牌棕色中华牌SUV小型客车,颜色、型号均与嫌疑车辆一致,民警下车查看时,发现该车车头雾灯处缺失,与事发现场遗落的碎片吻合,民警基本确定该车系11月1日晚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嫌疑人归案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找到嫌疑车辆后,民警随即查询了车主信息,就在民警准备电话通知该车车主配合调查时,车主主动找到了办案民警,对11月1日晚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驾驶人罗某某,四川省乐至县人,持有“A2”型机动车驾驶证。据罗某某介绍,当晚他途径事发路段时,未观察到左前侧的电动三轮车,事故发生后,心里一时慌乱,未考虑到肇事逃逸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即快速驶离现场,并叫朋友将车开至一个较为偏僻的汽车修理厂准备维修。本以为车修好了就可以万事大吉,哪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目前,电动三轮车蒲某仍在住院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等待罗某某的不仅是因肇事逃逸产生的经济赔偿,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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