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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一电动三轮车这个操作与轿车相撞且负主责


2020-12-15 17:42:09  来源:百姓生活网


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凌敏 李凤洁)夜间通过黄灯闪烁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路口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否则......


12月11日凌晨3时30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与皇龙路交叉口,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戢焕明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正在被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道路中央,一辆车头受损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停靠在不远处。民警询问了轿车驾驶人、乘坐人员及伤者家属事发经过,调取了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


经查,驾驶人李某,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人,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据他介绍,当天凌晨他驾驶川A号牌小型轿车搭载朋友,由松涛桥往九曲河广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路口黄灯闪烁,李某减速欲通过该路口。此时其左侧一辆由皇龙往七小方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快速驶来,骑车人易某(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未仔细观察和减速行驶,遂与李某驾驶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停车查看,并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所幸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并无大碍,目前已出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易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李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夜间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路口外减速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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