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揭牌。按照省委编制委员会批复,该执法总队在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基础上整合组建,保留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牌子。这意味着,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省级执法事项,以及全省高速公路行业监督管理,都将由该执法总队来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及路政、运政、海事、质监等多个方面,此前,我省交通运输执法分散在交通运输厅下属各直属管理部门。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省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集中,并组建执法总队具体执行。
执法总队将负责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省级交通运输108项行政处罚事项;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行业监督管理,包括管辖全省所有运营高速公路,对省内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进行监管,等等。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集中以后,将统一执法标准、执法形象、执法流程,“最重要的是,减少自由裁量权”,使执法更加高效、有力,更加有利于维护路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副省长杨洪波出席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