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立参保人员跨省医保关系转移统筹基金清算机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参保年限关系转移时,由转出地医保基金向转入地医保基金划转基金,实现与基金收支权责相一致的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今年将持续扩大川渝两地异地住院、门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两地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地实现就地就近看病、购药
4月15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在重庆潼南签署川渝医保战略合作备忘录、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合作协议,商讨联合成立川渝医疗保障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决定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10个方面合作,协同推进川渝医保事业发展,共建西部医保建设示范区。
10个方面的深化合作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实施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结果共用、价格联动。
——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建立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彼此需要提供挂网价格信息。联合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信息发布和监测制度。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探索必要的价格联动和结果互认。
——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就医地监管力度,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案件情报共享。协助做好异地就医涉嫌违规违约问题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协调当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给予配合。
——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建立工作联系、情况通报、课题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加强与高校、公司等方面“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医保领域的应用研究。
——医保专家库共享共用。共同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咨询论证、遴选谈判、评审认定等活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智力优势互补。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建立病种付费、床日付费、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标准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推进两地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发展。
——医保“三个目录”协同。医保药品、用药规则和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协同,探索建立医保药品(地方消化药品除外)、诊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互认机制。
——探索医保缴费年限跨省转移互认。推动建立参保人员跨省医保关系转移统筹基金清算机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参保年限关系转移时,由转出地医保基金向转入地医保基金划转基金,实现与基金收支权责相一致的医保缴费年限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