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罗军)针对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检测秩序混乱、违规检测车辆、非法中介扰民突出、损害车主利益等现象,四川省交警总队将2020年度确定为“四川省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年”。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结合辖区内机动车检测工作实际,全面启动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确保机动车检测工作的规范、优质开展,切实保障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全市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和谐有序的机动车检测环境。
一、统一实施“交钥匙工程”。为维护正常检测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杜绝车主(送检人)及非法中介等一切人员与检测站工作人员接触,消除内外勾兑嫌疑,确保车主(送检人)合法权益,全市所有机动车社会化检测机构统一实施车辆检测“交钥匙工程”。各检测机构对检测区域进行完全有效物理隔离,设置待检车辆车主(送检人)休息等候区域;增设前台接待区域和前台接待员,前台接待员随机分配车辆,严禁引车员直接在待检车辆车主(送检人)手中拿车钥匙开车检测,避免与车主(送检人)的正面接触,禁止检验人员外出检测区域与车主(送检人)交流或为车主(送检人)在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监管中心负责任人到检测机构开展现场监控工作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检测区域内和待检车辆停放区等场地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将监控视频接入车主(送检人)休息候检区域电视大屏,让车主(送检人)随时都能察看到自己车辆所处位置和实时状态,发现有随意插队、故意拖延时间等现象可立即向机构负责人和上级监管部门投诉;在待检车辆停放区、休息候检区域等处制作大型明显的公告牌,公布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和交警支队投诉(举报)电话和各单位受理投诉(举报)的职责范围;在前台接待处、休息候检区域等地设置意见簿和意见箱,随时收集广大车主(驾驶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对上线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各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要严格审核不合格车辆的检验报告单及外检项目,签字说明不合格原因,并立即告之车主(送检人)其车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行车辆维修、尾气治理等工作建议。各检测机构在原始记录中加存不合格检验报告单,以备上级监管部门核查,严禁将不合格报告单交给非车主(送检人),防止欺骗车主(送检人)现象发生。
四、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各检测机构在开展车辆检测工作时,严格实行一人一车制度,严禁所有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以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各机构要指定2至3名专门工作人员,配合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实时打击各类非法中介。交警支队指定专人对各机构进行每月2次明查暗访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违规行为;各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日警示、周教育、月学习制度,增强其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廉洁意识和法治意识,防止内外勾结,形成共同利益链。
在检测机构召开负责人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会议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机构在车辆检验检测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测标准,杜绝出现篡改伪造检测数据、修改检验标准、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报告以及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的情况;对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要求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车辆检测期间,各机构所有视频监控必须正常开启,不得出现为躲避监管,人为调整视频监控摄像头位置的情况,以确保车辆检测工作远程监管的有效开展。
六、实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各机构设置“车辆检验检测工作满意度评价器”或“满意度评价簿”,让车主(送检人)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检测秩序等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对群众举报或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有内外勾结、非法收受财物、故意刁难群众等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后纳入“失信”人员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且在本市辖区5年内不得从事与车辆检验检测相关的工作;由于企业措施不到位导致车辆检验检测秩序混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的,市场监管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进行查处,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布曝光。
七、强化监管严肃问责。针对广大车主(送检人)投诉举报和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内外勾结、非法中介突出、不提供正式发票、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财物、检测秩序混乱、篡改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替检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警支队联合进行调查,查实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暂停营业、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处罚;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将通报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为确保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4月19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警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市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并就各项具体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