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凌敏)“我没有故意遮挡号牌,我车窗被人砸了,我觉得他们肯定看我车牌号是外地的才砸的,所以我就把车牌号挡了,而且我并没有开车出去,我是一直停在那个位置的......”6月11日上午,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执勤交警对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机动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车主张某理直气壮的说道。
原来,当天上午9时45分许,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在雁江区滨江路碧水丽都二期门口外,停放着一辆前后车牌均被遮挡住的机动车,请大队前往核实处理!
接到指令后,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北门组执勤交警火速赶往车辆停放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在碧水丽都二期门口,停放着一辆华泰“晋A***”号牌黑色小型轿车,车辆驾驶室位置车窗被纸皮遮盖着,前后车牌号均被印有“蓝天救援”字样的号牌布遮挡住。执勤交警正在查看车辆时,在附近开店的车主张某闻讯赶来,理直气壮的说出了文章开头的一段话。
执勤交警随后询问车主是否是“蓝天救援”队队员,车主解释该车系他从别人那购买的二手车,“蓝天救援”车牌布是买车时前任车主留下的。执勤交警随后耐心对张某讲解了故意遮挡号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其车辆不管是在道路上行驶还是停靠在路边、停车场,都不能故意遮挡车牌号;并告诫其非“蓝天救援”组织成员,不得随意悬挂其组织标志。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对张某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