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凌敏) 2020年7月4日12时20分许,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乐至县迎宾大道新县医院外,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吊车)在右转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搭乘的女童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乐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了事发现场让人揪心的一幕,电动摩托车尾部挂在重型吊车右侧挡板,右前轮上有大量人体皮肤组织,地上留有少许头发和大量血迹......
据重型吊车驾驶人刘某介绍,当天上午,他驾驶该重型吊车由乐至县帅乡广场往新县医院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新县医院室外道路,准备右转弯驶入乐至县正达停车场时,由于刘某观察不周,与同向行驶的郭某(女,50岁),驾驶并搭乘着马某(女,12岁)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马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女童随即被送往乐至县人民医院。
民警仔细勘察完事故现场后,迅速赶至乐至县人民医院了解女童受伤情况。据了解,女童左上臂、肘部、前臂已完全断毁损伤,左侧面部也有多处擦伤,已于当天下午转至四川现代医院就诊,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车祸猛于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一定要时刻关注路面情况,谨慎驾驶,文明出行。大货车视线盲区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时刻谨记珍爱生命,远离大货车!